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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·15消费者权益日‖我协会发布医美消费警示辞

发布时间:2025-03-15

江西省医疗美容行业协会3·15消费者权益日警示辞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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致广大求美消费者:

      在3·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,江西省医疗美容行业协会始终将消费者的健康与权益置于首位。近年来,医疗美容行业蓬勃发展,但伴随而来的消费陷阱、非法行医、虚假宣传等问题也屡见不鲜。为此,我们郑重提醒广大求美者:追求美丽需理性,安全与权益不可忽视!我们建议您牢记以下的“五要五警惕”:

一、要核查资质,警惕“三无”机构

      医疗美容本质是医疗行为,需在具备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开展。  

      首先看机构资质:选择机构时,请务必查验《营业执照》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,确认其诊疗范围包含医疗美容项目。若机构仅持有生活美容资质,则不得开展注射、手术等侵入性项目。

      二是查医师资格:操作医师需持有《医师资格证书》《医师执业证书》,且执业范围与医美项目匹配。切勿轻信“速成班”学员或无证“专家”的夸大承诺。


二、要理性消费,警惕“洗脑式”营销

      一是拒绝低价诱导:超低价项目常伴随偷工减料或使用非法产品,如“99元玻尿酸”可能是假冒伪劣或走私针剂。

      二是警惕“话术陷阱”:若商家宣称“无痛无创”、“100%安全”、“永久效果”,或通过“案例对比图”、“熟人推荐”施压消费,请保持警惕。医疗美容存在客观风险,需术前充分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。


 三、要细审合同,警惕“模糊条款”

      首先是明确项目与费用:合同中需清晰列明服务内容、使用产品(品牌、型号)、价格、风险提示及违约责任。若发现“概不退款”、“后果自负”等霸王条款,应立即拒绝并举报。

二是留存证据链:妥善保存合同、缴费凭证、术前术后照片、沟通记录等,若发生纠纷,这些将是维权关键依据。


四、要严控风险,警惕“非法药械”

      首先是验明产品真伪:正规药品、器械应标有中文标识及批准文号(如“国药准字”、“械字号”)。消费者可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查询产品备案信息,拒绝使用来源不明的“水货”、“工作室专供”产品。

      二是拒绝非正规场所:注射、手术等操作必须在无菌医疗环境中进行。美容院、酒店、私人住宅等场所开展医美项目均属违法,感染风险极高。


五、要依法维权,警惕“息事宁人”

      若遭遇消费欺诈或医疗损害,请勿妥协:

      一是及时固定证据:通过医疗鉴定明确责任,保留诊疗记录、票据等。

      二是多渠道维权:向市场监管部门(12315)、卫生监督部门(12320)投诉,或向检察机关(12309)举报非法医美线索。对于欺诈行为,可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主张“退一赔三”。


      我们的倡议与承诺是:江西省医疗美容行业协会将持续推动行业自律,联合监管部门打击非法医美,定期公示合规机构名单。

      我们呼吁:请求美消费者树立科学审美观,拒绝盲目跟风,将安全置于美丽之上。请医美从业者严守医疗规范,杜绝虚假宣传,以诚信守护行业声誉。

      美丽应以健康为底色,权益需以法律为盾牌!

      让我们携手共建安全、透明的医疗美容消费环境,让每一份对美的追求都值得托付。


后附:江西省医疗美容行业协会的消费者护航维权通道


2025年3月15日


3·15消费者权益日|护航维权通道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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